新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:部分“二孩”夫妻可再生育
发布时间:2024-06-11 08:06
浏览量: 326
新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:部分“二孩”夫妻可再生育

下面就为大家来汇总一下新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:部分“二孩”夫妻可再生育。


一、新版《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:两种情况可生育“三孩”

2016年5月27日,河南省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《关于修改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〉的决定》,该规定迎来了第四次修改。这项修正案属于全面的“两孩政策”。之后,它还为河南省实施二胎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。以下文章摘录了一些与每个人密切相关的新政策规定,并提供了详细的解释:

《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(2016年新修订)

1,三个孩子

第15条主张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。

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夫妇如果获得批准可能会再次出生:

(1)丈夫和妻子共生了两个孩子并且没有孩子;

(2)已确定两名儿童均为非遗传性残疾儿童,无法成长为正常劳动力。他们在医学上被认为能够重生。

第十六条夫妻生育第一胎或第二胎的,不得进行审批,家属应当独立安排生育,并实行出生登记服务制度。

从一对夫妇生孩子到倡导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,同时,三个孩子也在这里解释,只要他们符合上述两个条件,如果他们已经有两个孩子,他们可以有另一个孩子儿童。儿童。

2,产假,结婚假

第二十六条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,人民政府或者卫生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得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,应当给予奖励。

第二十七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,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还应当增加结婚假18天,参加婚前医学检查,增加结婚七天;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,国家规定除产假外,产假增加三个月,配偶休产假一个月;结婚假,产假和哺乳假被视为出勤。

结婚假:合法3天+增加婚假18天+结婚测试奖励7天=28天;产假:合法98天+3个月;配偶护理假1个月。在产假和哺乳假期间,出勤工资通常照常进行。

在“两孩政策”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

之后不再出现

3.只有育儿假,只收取儿童费用

第二十八条国家主张夫妻生育期间,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,应当由夫妻双方同意,由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分支机构审查。-办公室,并发送到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。

符合规定出生率的儿童,如双胞胎或多胞胎,不享受只接受儿童的治疗。

第三十一条收到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,应当享受下列待遇:

(1)从证书签发之日起至孩子18岁生日结束时,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为每月20元。

(2)60岁以后,在住院期间,应给予儿童每年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,并将护理假期视为出勤。

应该指出的是,在“促进夫妻生育”期间自愿生育孩子的夫妇可以申请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,自该条例发布以来,国家一直倡导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。一对孩子。这意味着,即使你有一个孩子,你也不能再获得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了。其次,在此之前,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可以继续接收并享受相应的好处,但随后终止将终止享受相关优惠待遇,注销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。

以上就是有关新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:部分“二孩”夫妻可再生育的详细介绍,希望对大家试管助孕提供一定的帮助和参考。

标签: 暂无

相关阅读

大家都在这里聊

友情链接: